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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劉彩霞

    曾三次被迫害,兩次被洗腦,還交了許多大法書。第三次在發放真相資料時,被惡人舉報,被非法判了三年勞教,在勞教所裡說了“不煉功”的話。聲明:我以前所寫、所做、所說的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堅定正念,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27/131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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