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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宋愛珍

    我於2003年1月8日被惡警綁架,並且被非法勞教至2003年5月22日。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惡警寫了“所謂保證”讓我簽名,因怕心等,我答應了惡警。現借明慧一角嚴正聲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27/131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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