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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何聚敏 1997年在北京得法,2000年讀研結束參加工作。2003年,邪悟下,寫個紙條“以後不要再煉功”,看了假經文,做了不應該做的事。今後,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嚴正聲明:我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27/1312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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