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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治初 1999年7月20日以後,我曾在邪黨組織生活時表過錯誤的態度。嚴正聲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一定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5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27/1312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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