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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淑芬 我是九八年四月份得法,過去身體非常不好,患有心臟病等多種疾病,久治不癒,學法後身心受益,可是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後在邪惡的壓力下,由於學法不深,有怕心,當時配合了邪惡按了一個指紋,給大法抹了黑,學師父的新經文後才知自己幹了一件不該幹的事,對不起慈悲苦度的師父、對不起大法,為此嚴正聲明按過的手印從現在開始作廢,永不生效。今後絕不再配合邪惡,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加倍彌補。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1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9/211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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