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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周同寶 以前由於自己不明白,在家庭發生矛盾時,一氣之下做了對不起李大師的事,對不起大法的事,誹謗大法,誹謗師父,而且最嚴重的是砸碎了李大師的法像,自己在大法中受了益,反而還做了對不起大師的事,現在明白了才後悔,特此鄭重聲明,自己所說、所做的一切作廢。向大師道歉。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30/1317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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