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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吳容朵 我於1999年為證實大法去市信訪局上訪被邪惡非法拘留,在公安詢問筆錄上配合邪惡簽了名,曾表示“不煉法輪功”。我於2003年在勞教所被強迫洗腦,寫了“悔過書”、“決裂書”、“揭批稿”等,違心寫了、說了對大法對師父不敬的話,做了對師父不敬的事,這都不是我自己發於內心的。我於2004年4月在洗腦班再次被邪惡強制洗腦,寫了“決裂書”、“揭批稿”等。我還於2005年1月在洗腦班,由於人心的執著,配合了邪惡做了有損大法、有損同修的事,在公安詢問筆錄上簽了名,寫了“思想匯報”。特此聲明以上所寫的、所說的、所做的對大法、對師父背叛的言行全部作廢。不承認舊勢力的安排,堅定的緊跟師父走大法修煉的道路,正念正行,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1/13185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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