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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良穎、魏要武 今年5月的一天,我到一小區發真相資料時,被壞人舉報。惡警把家中的大法書、真相資料等全部抄走,並拿出一張抄物清單,叫我在上面簽名字,我當時沒看清楚就簽了。簽後發現清單上印有誹謗大法的詞,這才明白自己犯了多大的錯。這都是有執著、人心重、配合了邪惡造成的。特此嚴正聲明:我的簽名以及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以後一定要在學好法的基礎上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1/13185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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