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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孝民 我於2000年3月去北京證實法,被非法拘留一個月後又被非法勞動教養一年。由於學法不深,沒有真正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被執著心帶動而邪悟,向邪惡妥協,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對自己的言行無比的慚愧,這是對大法的侮辱,現特此嚴正聲明在教養院的簽字和所寫一律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1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9/211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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