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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奚華 我是2001年8月二22日∼2000年9月3日,在區洗腦班上被洗腦的。從此,分別在本市的其它三個區縣和市第二看守所幫邪惡做過洗腦工作。2000年,曾三次寫過“不煉法輪大法的保證書”。聲明:我以前違背大法的所說所寫全部作廢。從新修煉,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2/13195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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