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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陸秀菊 我今年3月3日被惡警綁架到縣公安局,第二天被投進看守所。3月9日讓我出來時,由於我不識字,他們讓我在打印好的紙上按手印,我不知道上面寫的甚麼內容,也沒問,就按了手印。我知道錯了,這也是符合邪惡,也是向邪惡妥協的一種表現。現在我鄭重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廢。今後多學法、學好法,做好師父叫我們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4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3/1320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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