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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胡大珍 我在2001年時因發真相資料被惡警非法綁架,後被非法判刑5年。2004年保外就醫出來後,在惡警騷擾的時候說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話,還蓋了手印。現在嚴正聲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到底,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3/1320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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