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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坤蘭 在99年“7.20”從北京回來後,單位把我軟禁起來。由於當時學法不深,隨從別人交了一本《轉法輪》,寫了一些模稜兩可的“認識”。單位後來找了很多人做我的工作,希望我放棄修煉。我就在報紙上亂抄了一些罵師父、罵大法的東西應付那些人,做了背叛師父、背叛大法的事。當時發現宿舍裡還有幾份散經文,怕出事,就和丈夫一起把經文毀了。嚴正聲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今後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走好最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4/1321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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