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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蓮秋 2001年被本地派出所惡警非法抄家後,我由於怕心,將一大法條幅洗壞並燒燬,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洗刷污點,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5/1321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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