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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曹友梅、王貴才 大約在99年11月至2000年初,我倆曾違心地在單位打印好的限制我們修煉法輪大法的“責任狀”上簽了名,也曾給有關部門寫過按他們的要求限制我們活動的“保證”。雖然是屈於壓力,但主要還是我們法學得不好。簽完名就知道是錯了,但沒把它看得很重。當我倆看到《李洪志師父在北美大湖區法會上的講法》後,才知道我們是犯了個嚴重錯誤,是我們學法不好,不能時時事事按法的要求去做,使邪魔鑽了空子,給大法造成了不好的影響,實感對不起偉大師父的慈悲苦度。為此我倆經常感到懊悔和羞愧。為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特此嚴正聲明,過去在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材料”上的簽名作廢。今後在正法時期,我倆要努力學法,作好大法粒子應作好的一切。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0/211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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