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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艷秋 在99年“7.20”我進京上訪,回來被邪惡非法帶到公安處,當時因為有執著心、怕心,放不下情,配合了邪惡,寫了所謂的“保證書”或者是“悔過書”之類的東西。後來在怕心的驅使下,把手抄寫的《轉法輪》(未抄完)交給了惡警。在99年從拘留所回來時,自己雖然拒絕寫甚麼所謂“保證”,可是因我有執著心,對法理解不深,正念不足,造成家人為我寫了“保證”。正是因為這個怕心,導致在上班工作之餘學法,被當時的廠勞動紀律檢查組把大法書給收走了,我還寫了“保證書”、按了手印,完全配合了邪惡。以上我所做的這些愧對尊敬的師父、愧對大法,是修煉者的最大恥辱,是最可恥的事。現在我嚴正聲明:以上歷次所寫的“保證書”、“悔過書”、家人代寫的“保證書”,以及自己在修煉過程中所說、所寫、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不承認舊勢力的一切邪惡安排,走好師尊安排的路,堅修大法到底,直至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5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7/13237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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