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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景龍、鄢淑芳 在99年10月12日,因進京上訪被廠公安處送到看守所,因老伴當時有怕心,為了我早點回家,配合了邪惡,交了抵押金,寫了所謂的“保證書”。2000年去北京證實法,被邪惡送進教養院,在這期間老伴看我幾次,我因執著於情、有怕心,配合邪惡說了一些對不起師尊、對不起大法的話,愧對師尊。後來有一同修給我一張資料,因為這個同修被抓,把給我資料的事說出去了,被惡警第二次送進教養院,我給老伴寫了封信,讓老伴把大法書交到公安處或派出所,配合邪惡干了修煉人最可恥的事,想起來真是後悔。從教養院回來時是兒子代我寫了“保證書”。現在我和老伴嚴正聲明:以上所寫的“保證書”、兒子代寫的“保證書”以及所做的、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不承認舊勢力的一切安排,走好師尊安排的路,做好師尊交給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直至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7/13237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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