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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商亞傑 在2001年10月下旬,我和女兒粘貼大法真相標語,被惡人舉報,被公安分局非法帶走。惡警審問我時,問我資料是哪來的,我不說,它們就軟硬兼施,恐嚇我說把我送到教養院,我當時出現了怕心,怕孩子父親知道,又怕抵押金1000元不給我。最後它們給我寫了保證,說讓我印個手印就行,我看了看內容,是“不參加法輪功活動”,我印了手印,向邪惡妥協了,配合了邪惡。現在我嚴正聲明我在被迫害時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向惡警所寫的“保證”一律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5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7/13237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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