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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學員孫菱 我自97年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受益非淺。因99年7.22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兩次進京上訪,被非法送勞教一年。由於自己太過自信,輕視了勞教所裡的邪惡之徒的勢力,抱著想轉化她們的想法認真聽進了她們的邪悟,致使自己也走上了邪悟之路。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同時也給大法和同修帶來一些負面影響,特別是有很多學員曾經還把我當作是做大法工作的“骨幹”。我現在真是痛悔不已,我對不起那些深信我的同修們,特此鄭重聲明:自7.22之後自己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真善忍”的言行全部作廢。我將堅修大法,繼續講清真象,彌補自己造下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1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0/211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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