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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麗妮

    在2005年5月份,被邪悟者供出,於2005年5月10日在單位遭到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陸大隊長、干警、市公安局黃副局長、崔副和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干警等人非法綁架,送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對我要進行強制洗腦。刑訊迫供。怕心出來了,怕被判刑。我承受不了他們的折磨,加上自己沒有了正念,他們叫看詆譭大法的錄像也看了,說不好話也跟著說。那時,完全是被邪惡控制住,沒有了自我,叫寫“兩書”:“決裂書,保證書”也寫了。並被控制著做了助紂為虐、不該大法弟子做的最可恥的壞事。在6月6日中午,我主動講出自己是做資料的,講出了資料點,6月8日自己帶公安到資料點,致使資料點被破壞,損失慘重。致使兩個大法弟子在7月8日被抄家,被抓,其中一個被罰幾千元錢才能得以回家,另一個卻被判勞教,還有一個被迫流離失所。我嚴正聲明:在邪惡迫害中,在高壓下,沒有理智時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對大法與師父有損害的言行全部聲明作廢。從新走進正法修煉中去,嚴格按照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去做好,彌補過錯,挽回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8/1324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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