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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國民 我是一名大法新學員,99年邪惡迫害時,在學校裡老師讓我們集體簽名,上面寫的甚麼我沒有看,我簽了名,因為那時我還對大法不認識,做了錯事。現在我學了法,我聲明:我那時所說、所寫的東西全部都作廢。以後我一定好好學法修煉,返本歸真,跟著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8/1324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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