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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秀琴 2000年10月1日,居委會主任帶著惡警來到我家,不知他寫了一張甚麼東西,叫我簽字,我說“我不會寫”,它們讓我按手印,我就按了。嚴正聲明:我按的手印全部作廢。今後我一定要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師父說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9/1325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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