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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彌友 我在95年得法,在邪惡的迫害下,曾向愛人保證過“不修大法”,而後偷偷修,後被發現,部份大法及真相資料被家人毀了。自己也曾因怕心,把大法書的封面撕掉,並分成三小本換上別的封面,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悔恨萬分。現嚴正聲明:在以前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所說、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聲明作廢。從新修煉,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交給我們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10/13266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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