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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尹福霞 99年“7.20”之後,邪黨造謠、誣蔑法輪大法。當時我學法不深,黨文化對我的毒害很深,在邪黨的高壓下,我違心的將恩師的法像、大法書都燒燬了,犯下大罪。後來我看了“九評”,又看了很多真相材料,我徹底清醒了。現在我鄭重聲明以前在邪黨的高壓下所寫、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都作廢。我要多學法,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用實際行動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緊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11/1326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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