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范曉麗 99年12月29日,我和同修去北京上訪,被邪惡非法抓捕,被押送回了當地非法關押。其間,被非法搜身三次,北京警察謊說把錢交給他再把錢郵給我,還說當地警察把錢收走就不給了,至今還有5千元沒收到;當地警察非法搜走502元,沒有任何手續。我被非法勞教一年,邪悟了。回來後,收錢的警察和“公安政保”大隊長到我家,問我要不要錢,我說不要了。默認了邪惡的迫害。在我被非法勞教一年期間,我丈夫給勞教所大隊長2千元錢,它跟我說把錢給我郵回去,我也沒要。現在鄭重聲明: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保證”全部作廢。做好師尊交給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12/132765.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