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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湘君 我是1998年喜得大法的。於2003年3月8日被非法帶走,因怕心出賣了同修。在監獄遭到迫害,不讓睡覺,不讓吃細糧,讓坐小板凳、干重活,在精神和肉體的摧殘下,我寫下了所謂的“悔過書”等。嚴正聲明:我以前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聽師父的話,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12/1327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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