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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志誠 我是1996年得法的,身心受益,以前我有腰肌勞損,發病時坐立困難,青光眼,無藥可治,修煉後許多疾病不翼而飛。99年7.20那天,領導找我談話,我違心講出“服從組織決定”。從此以後,我對外不講我修煉法輪功,當人們問起我,“你身體怎麼這麼好,看不出是八十歲以上的人”,我掩蓋了是靠修煉法輪功才有的健康的身體。為此,嚴正聲明:99年7.20後,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13/1328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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