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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正明 自1998年修煉大法後,各方面受益非淺。1999年7月20日後,全國開始非法抓法輪功學員,在紅色恐怖中我這個無辜的老人被“公安”和當地派出所流氓非法抓去關押、勞教。勞教期間,惡警用各種殘酷手段迫害,晝夜苦工,每天20至16小時苦工,不允許睡覺,惡警指使吸毒犯用各種惡刑、手提木棒打大法弟子、迫使寫“悔過書”,吸毒犯代我寫了“悔過書”,迫使我印上手印。嚴正聲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13/1328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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