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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林樹華

    99年7.20至2000年古歷8月底,因遭受邪惡各30天的兩次非法拘留後,加上對法理認識上的不足,我被惡警利用,干了大法弟子決對不應該干的錯事。內心一直痛悔不已。從拘留所回來後,被惡警利用並當了它們的內線,10多天內先後舉報了兩名來我家的同修。有一天下午惡警叫我到一同修家引他說話,為的是抓捕他,我也違心的去了,幸好那位同修不在家。醒悟後堅決不再配合邪惡。反思自己為甚麼被邪惡鑽了空子,一方面暴露了自己理性不清醒的一面;另一方面過程中摻雜著執著心,怕邪惡迫害自己,把這場迫害當成了人對人的迫害,沒有做到為大法、為同修負責。在此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決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對師父、對大法及同修做過的罪過。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5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14/1329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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