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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玉環 我於2001年9月21日上午散發大法真相時被邪惡非法抓捕,後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2006年3月21日到期後,又被市“610”強行帶到洗腦班進行洗腦。在惡警的壓力下,我違心的寫了“與法輪功和老師斷絕關係”的書面材料。現已知錯了。嚴正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一定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14/13293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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