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劉新蘭
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堅修大法到底,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15/1330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