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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改蓮 1999年“7.20”邪惡開始舖天蓋地迫害法輪大法,由於自己學法不深,修的不紮實,就有了怕心,不敢出去煉功。派出所惡警來家幾次逼問“煉功身體得到好處了嗎?”,由於自己怕心很重,昧著良心說“沒有”,還在惡警寫好的不敬大法的紙上簽了字、按了手印。街道主任說把法輪功打成反動組織,讓我簽字,我簽了字還交了幾本大法書。單位來人說“共產(惡)黨不許煉功,要和中央保持一致”,我又寫了個“保持一致”的保證。我感到以上我的所為深深傷害了師父和大法,做了最可恥的事,做了一個修煉人決對不能做的事,自己很痛心。嚴正聲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5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16/1331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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