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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冬梅 我在2003年8月發真相資料時被邪惡發現,後配合了它們,把同修的名字說了出來,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10月8日它們再次抓了我,並非法判了我3年。在勞教所它們打壞了我的腰,痛苦中,我又一次配合了邪惡,把抓我時身上的電話號碼的同修的名字說了出來。這樣我又被放了出來,出來後也是處處配合它們,它們叫我不要出來活動,我就點頭。這一切我都痛悔不已,現在我已醒悟,我不能再走舊勢力安排的路。聲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我要按照師父說的做好三件事,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16/1331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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