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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董淑梅 我於05年12月3日,到銀行取款時被監控器監控了,一天以後被銀行舉報到了公安局,後被傳訊到縣看守所。在公安局邪惡的迫害下寫下了“保證書”。聲明所寫“保證書”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堅定信念,修煉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16/1331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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