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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炳英 我是1997年幸得大法開始修煉的。在學法、煉功後,師父不斷的淨化我的身心,身體上的各種疾病不翼而飛。1999年7月20日江××開始利用黨、政、軍、報紙、電台等一切宣傳工具瘋狂迫害大法,因怕心,我違心的做出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鄭重聲明:我以前所寫、所說、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5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17/13319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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