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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金繼廷 我於2004年4月2日被“國保”大隊惡警非法綁架,於4月16日被非法押送進市勞動教養院,非法教養三年。在教養院二大隊惡警們的迫害下,違心的寫了自己不該寫的“三書”,給大法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聲明:我在高壓迫害下所說、所寫、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17/13319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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