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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儒生 2005年6月4日,我兒子(大法弟子)因撿到一張傳單被人發現,遭公安局國安大隊惡徒綁架到看守所,在看守所我兒子被迫害至生命垂危。6月20日邪惡打電話叫我們把兒子接回去,但以取保候審繼續迫害。7月19日兩個惡警到我家監視,後多次電話干擾。2006年6月9日,三個惡警強行進我們家。因我兒子打工去了,惡警逼我們講這個問題,講那個問題,並強逼在所謂的記錄上按手印、簽名。惡警說取保候審期滿了,要解除了。6月19日,又是四個惡警到我們家,要求我在“解除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取保候審單”上簽名。強壓下,我違心簽了名。現嚴正聲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18/13329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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