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愛華 “7.20”後單位辦公室主任找我談話,我說:“父母煉功,我只是看了他們的書,我父母的病全好了,不能說這功不好”,主任避而不談,只說“你看了書思想中就存在了,要注意”。由於當時辦公室還有其他人辦事,主任就叫我走了,走時我對主任說了句“謝謝”,當時認為不過是客氣話而已。直到有一天在看“明慧週刊”時,突然覺的自己當年不應說“謝謝”,邪惡往火坑裡拖我,我還謝謝它們,我這不是主動放棄修煉嗎?嚴正聲明:我所說“謝謝”作廢。我只走師父安排的路,不負師恩,盡力做好自己該做的三件事,正念正行,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18/13329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