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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兆華 在勞教所期間寫過所謂的“保證書”、“悔過書”。通過學法,在法理上認識到那是錯誤的,違背了法理。現嚴正聲明:當時所作所為作廢。在正法修煉過程中加倍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在大法中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18/13329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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