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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讓明 我98年8月得法。今年的5月19日,被惡人舉報,派出所惡警到我娘家非法抄家,它們來了30多個惡人,並叫來了市裡610惡人。它們把大法書、真相資料、電腦等物品非法抄走,我卻沒有阻止它們。中午時,被非法綁架到派出所,配合了邪惡做了“筆錄”,後來被非法押送到看守所。6月15日惡警對我非法提審時,我寫了“不煉功”的保證書。在此嚴正聲明:我所做的“筆錄”、所說的不符合大法的話、所寫的“不煉功”的保證書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19/1333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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