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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文芳 我是從1995年7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只注重煉功,學法少,許多人心不去。99年7.20邪惡迫害開始後,自己就動搖了,而且還影響到他人。7月22日,兒子、兒媳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非法抓到看守所,我去勸說,還將他人寫的“悔過書”抄來,讓兒子、兒媳簽了字。2000年初,兒子、兒媳在市看守所請了律師打官司,我當時對律師講了違背大法的話。我還講過“不煉功”的話,還說過勸說兒子、女兒放棄大法的話。嚴正聲明:我所有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20/1334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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