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淑雲、王顯地、盧會芳 我們三人於今年除夕之夜在家中被鄉惡警非法綁架到市“公安”局。在邪惡的迫害下,在邪惡寫的“××書”上簽了字。對大法犯了罪,對師尊不敬。今天嚴正聲明:我們所說、所寫的“不煉了、悔過書”等全部作廢。今後做好師尊要我們做好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3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20/133466.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