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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蔣翠蘭

    2000年2月,我與同修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邪惡非法綁架回來後,在惡警的威逼下,說出了同修,無意中配合了邪惡,出賣了同修。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個月,釋放時被邪惡敲詐勒索3800元,兒子給我借的錢,才把我領回,這也是配合了邪惡,而且家人為將我贖回,寫了一些不該寫的話,沒有去抵制迫害。2002年3月的一個晚上,去農村發真相資料和光盤時,被惡人舉報,把我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絕食半個月放我回家,還不到一個月,2002年5月13日,我正在家,看守所四、五個惡警將我從家中又非法綁架到縣“610”,並要將我送勞教所迫害,我沒有簽字,就將我送到勞教所。在勞教所邪惡的酷刑折磨和威逼與高壓下,由於怕心,我違心的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被迫寫了“三書”。此後,自己的心處於極度的痛苦之中,在後來的日子裡,我幾乎是含著眼淚度過每一天。2003年正月的一天,我向惡警聲明:我不接受洗腦。2003年5月,勞教所迫害折磨大法弟子手段更加卑鄙、殘忍、惡劣,惡警們輪番用毒招迫害大法弟子,它們還將蛇抓住,往大法學員身上扔,當時由於我的怕心未去,惡警又拿來十六大時的“悔過書”,在高壓與威逼下,我被迫抄了一遍。嚴正聲明所想、所做的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我要堅定的跟師父堅修到底,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抓緊時間救度眾生,一思一念絕不放鬆,純純淨淨的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21/1335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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