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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麗華 99年“7.20”,在邪惡瘋狂的迫害中,我與同修到北京證實大法,被當地公安和單位保衛科劫持回來後,在邪惡威逼下,因怕心和對情的執著,曾寫過“不因為再去北京給單位添麻煩”。2000年初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邪惡非法關押在拘留所時,曾違心的玩過文字遊戲,起到了配合邪惡的作用。我現在公開聲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抓緊時間,做好自己應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21/1335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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