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聶淑霞 我在九五年得法。2003年因做真相被當地派出所非法綁架,判勞教兩年。因放不下根本執著,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向邪惡妥協,並寫了“四書”。回來後,深感對不起師父和大法。嚴正聲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今後,我一定堅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正念正行,走好今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21/133555.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