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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愛琴

    99年12月26日至2000年12月26日,我在村辦的洗腦班上寫了“三書”。2000年4月,在邪黨校辦的洗腦班上寫了“三書”,全部作廢。2001年元月,我在鄭州勞教所接受邪悟後寫了“三書”,做了“作業”和抄寫了歌頌邪黨的東西。接受邪悟後還去被別人洗腦,指使吸毒犯打同修。2000年8月至11月,在看守所給人洗腦。2002年8月,被秘密綁架到看守所,出賣了同修。2003年元月,再次被非法關進勞教所。由於執著和怕心,抄了“悔過書”。2002年,偷拿過人家的東西。2003年至2004年在勞教所期間,曾讓人抄“悔過書”,還給別人洗腦。聲明:我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以後正念正行,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5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22/1337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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