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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麗娜 1998年夏天有幸修煉法輪大法。1999年7.20由於江××集團的非法鎮壓,我所在的單位強制性的讓每一個修煉者寫“保證書”並簽字,我被迫違心的簽了字。2003年夏天,我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此鄭重聲明:我以前向邪惡妥協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22/1337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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