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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呂淑華 2006年2月26日我去同修家串門,敲門回答“進來吧”,我以為是他的家人,剛進門就被一幫惡警按住搜身,就說我是來取資料的。邪惡將我綁架到當地派出所,在邪惡的壓力下,由於私心和怕心,向邪惡妥協,違心承認是來取資料的,在警察寫好的“證詞”上簽了字,起著助紂為虐的作用,給同修增加了魔難。在被非法關押十五天出來後,我一直很內疚,學習師父經文《走出死關》,我悟到是慈悲的師父在給我機會走回來,讓我有改正錯誤的機會,所以我嚴正聲明在派出所所說、所寫的一切全部作廢。今後走好、走正自己的修煉路,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修煉人。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23/1337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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