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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秀英 我於2003年開始修煉大法。本村同修被惡人舉報被抄家、被抓,因我和同修家的大門上都貼著寫有“法輪大法好”、“真善忍”的對聯,縣國保大隊和鎮派出所長到我家抄家。我拿出了四個護身符和一張賀年卡說是同修給的。通過這件事我一直很後悔和羞愧,由於自己的執著心和怕心,在危難中把責任推給了同修,自己卻選擇了逃避。我在此嚴正聲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廢。要堂堂正正修煉,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6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23/1337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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