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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朱來娣 以前在派出所簽過的名,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彌補過錯,多學法,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7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24/1337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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